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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须知

第一条  本联盟由单位会员组成。

        本联盟免收成员单位会员费

第二条  凡拥护本联盟章程,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,均可申请加入本联盟:

(一)制药企业;

(二)拟开展药物试验的医疗机构、研究机构;

(三)药物研究人员,且从业信誉良好的。

会员入会审查时,如发现严重违规记录者不得加入本联盟;

会员应自律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如被发现严重违规行为者将被取消本联盟会员资格。

第三条 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秘书处审核,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批准;

(三)由秘书处统一发给会员证。

第四条 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本联盟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本联盟的活动并享有会员优惠特权;

(三)专家团队指导、咨询服务

(四)产、学、研对接服务

(五)行业法规、动态咨询服务

(六)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;

(七)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八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第五条 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联盟的章程,执行本联盟的各项决议、决定;

(二)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

(三)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任务;

(四)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;

(五)支持本联盟事业的发展;

(六)向本联盟反映行业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第六条  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,并交回会员证。

第七条  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